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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化学科学领域重点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来源:行业资讯

  为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化学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新时期科学基金资助导向,面向科技界征集2023年重点项目立项建议。

  重大项目应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的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建议人建议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时应突出“面向世界科学技术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根据科学发展的新趋势,参考“十四五”化学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提出前瞻性研究方向。与化学科学部在研重大研究计划及重点项目相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接受建议。

  2. 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思路、预期突破性进展;

  有意提交建议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22年9月20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请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本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立项建议书各一份)。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重点项目立项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提出立项建议;将参与重大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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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化学科学领域重点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为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化学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新时期科学基金资助导向,面向科技界征集2023年重点项目立项建议。

  重大项目应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的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建议人建议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时应突出“面向世界科学技术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根据科学发展的新趋势,参考“十四五”化学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提出前瞻性研究方向。与化学科学部在研重大研究计划及重点项目相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接受建议。

  2. 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思路、预期突破性进展;

  有意提交建议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22年9月20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请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本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立项建议书各一份)。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重点项目立项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提出立项建议;将参与重大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点项目。